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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maggio 认同危机
原来在村子里住,接触的人有限,除了锅碗瓢盆,基本上过着小龙女般与世隔绝的生活。最近搬到城里,接触的人多了,看得事多了,有时候低头看看自己,有种惶惶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是形象。原来在南部,我算是苗条人,再加上时不时出去跑跑步,我觉得自己都快成生活中的忍者了----吃得健康,还努力运动。到了纽约,把自己牵到中央公园里遛一遛,差距马上来了:从我身边跑过去的腿都是那么健美有力,一看就是运动有些年头了。而且有些人即使汗流浃背,速度和脚步还是非常的稳健。每次我拉着自己的老风箱在路上呼哧呼哧跑的时候,总觉得路长肥更长,我这五花肉要变成精瘦肉还需要很多的耐力和坚持。 咳,如果周围还是爱吃烤肉的肥气球,我这个假冒的瘦子还可以心安理得过过迷糊日子。现在倒好,到处都是有着 美好肌肉线条的腿,再怎么样我也要混个“可以观看”吧? 奶奶地~ 接下来是对自己的看法,拽一个成语就是--江河日下。我原来觉得自己是个挺风趣也有点想法的人,现在和别人聊天我觉得自己变得塑料一样无味,连鸡肋的级别都捞不到。 我自己还没有朋友,现在接触的都是罗同学的同事。一些是工作有些年头,有钱有派头很世故的律师;有些是年轻、自信满满、自视甚高的年轻律师。肯定还有一些是我比较喜欢的,但迄今为止基本上还没有遇到。 跟他们聚会让我头大。 每次都有人问:“你也是律师吗?”“不是。”我摇头,但还是不争气的感觉自己矮了一截---靠,要是当年老娘也选个法律做专业,再在这里读个一年的老流氓,不也成了律师了么? 可我不喜欢。而且我不能也不想改变过去。慢慢脸皮厚了,我就说:我不是律师,我是吃货(I am not a lawyer, I am a foodie.)我的职业理想就是做个厨子,边吃边挣钱,怎么样? 有些人讪讪地走开,有些人惊喜的抓住我的肩膀:“我老婆也是厨子!”或“唉呀哥们,我也是吃货!” 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再加一句:“我脑子不好使,所以干点动手的工作比较好。”然后对方就对我这个“变了异”亚洲人充满惊奇:唉呀妈呀,八不成亚洲人里也有笨蛋哪! 靠,笨蛋就笨蛋。笨蛋是天然的,绿色的,有什么不好?! 所以跟这群人交往,首先就是职业危机。像我这种无业游民,更是高危人群。 再个就是婚姻危机。 罗同学在所有夏季实习生里不是最老的,但是唯一一个结婚的。罗同学的老板,40岁,也就是一年前才结了婚。 聚会上会有人问:“你们结婚几年啦?” “三年多了。”对方赶紧掰着手指头算,“呀,你们结婚好早啊!”罗同学赶紧解释:“不不不,她来这里拿的是未婚妻签证,90天内必须要结婚。”哼!好啊臭小子,你的意思就是自己迫不得已才娶我喽? 回到家我就狠狠揪住他耳朵,问怎么回事。 这小子说:“当时求婚就是要娶你的,没有一点被强迫的意思。” “那结婚早有什么不好?” “结婚早没什么不好。” “就是!人家老布什20岁结婚,不也成美国总统啦?” “可别人觉得他很狗屎啊。” “狗屎?屎你个大头鬼!如果我可以去白宫当总统,我也愿意做狗屎。” “但,但,你不是美国出生,按照法律不能当总统呀!” 奶奶地,这仗干着干着,又回到法律界了…… 纽约的老人与小人儿
(一) 纽约永远熙熙攘攘。来往的车辆,闪烁的灯光,牵手疾走的年轻恋人,杯盏交错的饭店,还有,就是或落魄无助或优雅体面的,在路上慢慢行走的老人。 越是繁华的世界越会反衬出穷人的悲苦。在华丽疾走的人群中我注视过一位衣衫褴褛步伐蹒跚的老人拿着一个塑料袋子在慢慢地前行,也见过一位老人站在路口,没有腰带,只好一手提着裤子,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小罗和我走过去又返回去,给了他几个硬币。小罗说,人们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这怎么能讨到钱啊。 在纽约,遇到穷人,特别是又老又穷的人,感觉就像刚刚还在蔚蓝宽阔的大海里快乐嬉戏,突然一口苦涩的海水呛进你的肺里,现实,最糟糕的现实, 让人又苦涩又害怕。 那天看一条新闻,是一个孩子偶尔拍摄到一个蜂鸟被螳螂捕食的过程,照片出来蜂鸟死去,这一切一直有人在观看。有时候我想,上帝一定在看着这世界上悲苦的事情发生,但为什么他不伸出手来救我们呢?难道就像人类看自然,食和被食是自然规律,我们不应该干涉,上帝也觉得人类的悲苦喜乐也是一种最终平衡,不需要干涉? 没有答案,唯一的解答就是谨慎勤劳的生活,不要把自己搞砸了。 (二) 昨天晚上去拐角的超市买鱼,顺便想买点西瓜。走到西瓜的部分,一块钱一磅,正想抬手挑一个,一位极老的老太太问我:“上面写的什么?”我说:“一块钱一磅。” 老太太反应很敏捷:“no good, no good! 外面59美分一磅!”“在哪啊?”“外面!”我的手还是缩回来了:要不,去“外面”看看有没有便宜的? 这时候一位女士走过来,看样子是老太太的随身护理,老太太像将军一样,在几到几十美分的差价中指来点去,呼风唤雨。我心里不禁觉得好笑:自己有贴身护理,这老太太还能穷到哪里去?干吗还用自己的脑细胞来换这以美分计的精明?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许就是因为这几十年一贯的节约精明,才有了今天安定温暖的晚年吧。 (三) 街角卖水果的老大爷来自巴基斯坦,不太会说英语,但人非常的善良友好。小罗一两天就去他那里买一两个香蕉,渐渐熟捻起来。 昨天晚上十点左右我们去超市,外面下着蒙蒙的细雨,从超市里出来小罗说我们去买个香蕉吧。走到摊子那里,老大爷正在银行的屋檐下避雨。小罗说:“这是我妻子。”老大爷开心的咧嘴笑,指着罗同学对我说:“good,good,good.” 我也乐,看来这个小罗在中老年群体里有点魅力,哈哈! 给了钱拿了香蕉往家走,罗同学突然说了句:“其实纽约有时候很像一个村子, 老大爷也许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原来生活的村子。” 石头在手里握时间长了都有自己的体温,何况朝夕居住的城市。纽约也会慢慢变成我们的村子,卖水果的老大爷就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老乡:) (四) 每次礼拜结尾总会有一个部分和周围的陌生人握手,祝他们安和。上星期去教会坐在我们后面的一家有两个女儿,妈妈还在怀孕中。祝安和的时候我回头跟他们握手,看见两个女儿温柔小心的亲了妈妈的大肚皮,对里面的婴儿说:“我爱你。” 嗳,小人儿啊,还没有出生就已然收获了许多爱了。 也祝你安和,幸福。 27 maggio Eeyore
Eydo,我们公寓的前一个住客, 但我叫他Eeyore, 没有恶意,只出于好玩。 他是以色列人,说着带口音但很溜的英语,每次看到他,想到他的母语竟然和耶稣基督用的语言一样,心里就有一种感动和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但卷毛却说,耶稣说的是古希伯莱语,这和Eeyore说的希伯来语很不一样。就像你和孔子说不一样的中国话一样! 切,不管怎么样,我总对Eeyore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态:就算说不一样的话吧,但他长在耶路撒冷,耶稣走过的路他总走过吧?! 卷毛很不屑:哼,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咧! 哼,男人对男人,特别是对优秀的男人,总有莫名其妙的嫉妒! 反正一开始我对Eeyore的印象极好:个子不高但很结实,举手投足中有一种charm在,更要命的是他有一双看起来很聪明的眼睛。这是我的软肋。想当年我就是被小卷毛那又大又亮的眼睛瞬间勾引住的。谁知道后来才发现这哥们的裸视力竟然是轮椅级的,不戴眼镜处于半瞎的状态。用女人经常尖声嚎叫的一句话就是---“你这个骗子~!!!” 嘻嘻。 男人帅不帅我在乎40%,看起来聪明不聪明精干不精干我在乎100%。当然,零距离接触后我发现我们家卷毛除了一双亮眼没有其他任何精干的迹像--哈哈,估计卷毛看见这个要抓狂了吧,幸亏他很忙,没时间看我码的这些鸡毛蒜皮的字。----不过,in case, 老公啊,任凭外面的世界摇曳万千,我独爱你这根倔草。平衡了不?:) 好,接着Eeyore。这大哥的聪明可不是吹的,全职读书还是全职会计师,妈呀,犹太人是chosen people,这可不是随便忽悠出来的结论。 我们搬进来的原因是Eeyore需要完成他余下的租期的人,他的母亲重病,他需要搬回以色列去。他的家俱和一些零碎都留给我们。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很错误的决定。第一,有些东西我们根本不需要,搬下去扔掉费了我们很大力气。比如他的沙发,不夸张地说上面就像被尿了很多遍一样,摸上去甚至有潮潮的感觉。我和小罗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它扔到大街上。还有他的床,第一层是书桌,第二层是床,有点宿舍的感觉,让整个空间看起来很压迫很不舒畅。特别是他的床垫,已经是灰黑色。第一天晚上我死活不在上面睡:这是一个天大的发现,我竟然是一个有“洁癖”的人!那天晚上我就在椅子上窝了一晚上,早上发疯大哭了一顿,并得出一个结论:人不睡觉会得神经病地。 第二天我们决定把这个大家伙扔掉,Eeyore给送来把这个东西卸开的工具。那个时候我看他的眼神就很不对了,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我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狠狠地瞪他,心里骂一句“你这个外光里臭的驴粪球儿!” 后来这个大家伙有些部件怎么也拆不开,Eeyore又过来,和小卷毛齐心协力把大件扔出去,看在他这么负责人的份上,我原谅他20%。 很幸运很幸运,我们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非常干净的床垫,我和小罗又一阵折腾,我睡觉的地方总算有了着落,小卷毛也一阵庆幸,天天早上一个疯女人,谁受得了啊?而且省了三百大洋买床垫子,钱包也高兴。 第二个错误就是,有些东西我们的确需要,但太脏了,清理起来非常的费劲。 Eeyore的餐具上都是油污,我怀疑他洗碗只是在水里走一走就得了。扔掉买新的对于我们这一块钱都叫钱的人来说又很浪费,于是我们只好硬着头皮清洗。自从搬到纽约,天天活在理想国里的卷毛发出了一声著名的感叹:Being poor is miserable. 揍四!将来老娘有钱了,要把这些破烂全部扔掉,鬼才有工夫用去污粉一遍一遍又一遍咧! 而且清扫的过程中我发现Eeyore原来是个大烟鬼,所有的家具没有一件没有烟头烫的痕迹。床垫上也有。我开玩笑说,这小子现在还活着是个奇迹。哪天烟头真在床垫上烧起来了,就多了烧烤小以色列人这道菜了。 总之,Eeyore伟大光辉的形象就在一波波去污活动中幻灭了。这不我刚洗完老先生留下来的窗帘,泡了5遍了还是铁锈的颜色,这哥们也算是臭男人中的极品了。 有了Eeyore做标杆,卷毛最近着实幸福了一阵。我说,老公,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你有多么好!卷毛咧着大嘴,幸福地把自己的臭袜子放到塑料袋里,封好。咳,有个男人能干净到这个程度,一生足矣啦! 天人合一(写给喜欢或要跑步的人)
这里要说明,这不是神功也不是邪教,是我昨天跑步突然开窍的感受。 一开始跑步,就像大象腿踏地,那个沉重!而且特别容易感到疲倦,往往才蹦达一会,肺就像风箱一样,脑子里挤满了“不行了,不行了”的念头。后来平时有意识的在家里进行一些大腿力量训练,也就是蹲蹲踢踢得动作,慢慢的竟然可以多跑一些时候,但和那些两腿腱子肉的大哥大姐们比,咱这点跑法和二等残废也没什么区别。 后来有一天,读到了杨绛的《走在人生边上》,意识到了精神其实可以和肉体分离,他们俩可以是合作的关系,可以是你主宰我或我主宰你的关系,也可以是相互观望的关系。我就想,跑步很累的时候我可不可以让我的精神观望身体而不是被身体主宰呢? 于是就开始了很累的时候,刻意不去想“不行了,不行了!”,而是“身体,怎么样?有点累?大腿使劲动一动。好,还可以跑几分钟。” 我发现其实这个方法还比较有效,我觉得人的身体的实际力量比你的精神所知道的要强大。用这种方法,慢跑半个小时没有问题。 对,慢跑,又成了我的问题。 一般我跑步,耳边呼呼生响,倒不是我跑得有多块,而是超过我的人如滔滔江水,一浪拍过一浪。我呢,跑得呼吸平稳,面色粉红,停下来的时候大口喘两下就完成过渡了,夸张的时候身上只有几个汗星子。用跑步健将卷毛的话来概括:这种锻炼非常有限。 可我真的不喜欢那种上气不接下气地感觉,或者说,我的意志太薄弱,在太挑战的情况下驾驭不了自己的身体,放弃的念头往往变得非常强大。这让我对自己有点丧气。 昨天出去跑步,意识里总在提醒自己步子迈大点,运动的力度强点。慢慢感觉非常难受,但突然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想法,说:用你的脚来蹬地,大地会给你力量。 不知道是它真的有效还是这种想法有效,反正负担就像突然转给了别人大半,感到自己突然有力量进行更有强度的锻炼。 跑到40分钟左右,一个老太太骑车超过了我,(还有其他人超过我了),然后是一段上坡路,我一咬牙,竟然比老太太骑车还快,把她甩在了后面。我当时心中有大喜和大骄傲。当然,在别人眼里超老太是笑掉大牙的事,但对于我说还是一种成就!:) 后来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喘气,出了很多汗,头一辈子大腿上也出汗。歇了一会,塞上耳机。平时我跑步什么也不听,就听自己呼吸的声音,这次我想试试音乐怎么样。听着带劲的音乐,又开始跑,我觉得自己像打了鸡血一样,噔噔噔又跑了十分钟,速度还挺快。 当时的感觉?嘻嘻,就像女超人一样,心里重复着一句话: TINY BUT MIGHTY! 早上的天使与臭屁
小卷毛不聪明不帅,但用功勤劳是肯定的。 要说最近暑期实习工的感受,那就是--像接着在法学院读书!再加上天天早上熨衬衫和偶尔的应酬,这日子过得比法学院还紧张。 今天早上某人五点半就开始起来折腾,我当然是不知道。呼呼醒来发现满室寂寥,没有过去几天的灯光,打字或熨衣服的杂响。(这里要讲一点,我们的公寓是一间房,除了拉撒,其他活动都要在一个屋子里解决。)当时六点半左右,我迷糊的想,这小子上班去啦?喊了一声,听见厕所里一阵忙乱,然后卷毛出现。我说,你怎么跑厕所里去啦?卷毛说,这几天每次我开灯,虽然你还会接着睡,但总会开始变得不安分,比如开始磨牙,说梦话,翻来翻去。所以我想早上在厕所里工作,这样关了门灯光不会影响到你。 哎呀,听得我这个贴心啊。用还没有启动的脑子真挚地说了几句感谢的话,然后重新呼到七点半,我彻底醒了,卷毛开始从厕所里出动,现递给我一杯水,让我灌醒,然后开始熨、洗等自己一天的臭美活动。 要说水真实润肠的好东西,过不了几分钟我就有了如厕的感觉。这时候卷毛美得也差不多了,我说你赶紧走吧,我要上厕所。倒不是因为我是天仙如厕不让人看,而是我们现在只有一把钥匙,平时我带着,所以卷毛没办法在外面给反锁上,如果我在厕所的时候罗同学出门,那就是门户虚掩而臭气熏天,让人比平时不锁门更不踏实。 于是卷毛开始最后的check工作,看看该带的带全了没有。就这么短短几秒,他竟然在家里放一个很臭的屁!妈妈的,就不能忍着去外面污染?我马上跳起来,把连声道歉、手里拿着皮鞋的卷毛一把推出去。小子还恋恋不舍地从门缝里探回脑袋:“老婆,今天去博物馆呀!” 呀!把门赶紧锁上,跳进厕所里奔放。新的一天,就在天使与臭屁中开始了。 24 maggio 粗描纽约纽约印象, 很多人,很多声音,很多活力,很多好吃的东西。 来之前别人问我将要搬到纽约的感受,我还犹犹豫豫的。我说我不知道,我喜欢小地方安静平和的气氛,灯红酒绿的大地方让我不知所措。结果,到了,很快我就喜欢上了这座城市。喜欢这里的人,各种各样的,各国各地的,在里面我是那么的平常,在这里我不是老外,我只是这个大大的人群中的其中的一个。我也喜欢这里的生活方式,我们家转角就有超市,可以天天去买新鲜的菜和肉;马路对面有卖百吉饼的地方,一块钱一个,吃起来腾热焦脆,很好的早餐和午餐;还有卖匈牙利香肠的小店,和数不清的饭店,晚上走在大街上,谈笑的人,享受美食的人,随便乱逛的人,纽约,是一个不睡觉的城市。 这些日子,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里公园。中央公园离我们的公寓有五六个街区,跑步7、8分钟,然后接着在里面跑,长长的路,很多很多也在跑步的人,锻炼,是生活正常的一部分。经常锻炼的人身材真的很美,特别是腿部的线条,特别的美好。美,不是单纯的瘦或丰腴,有些力量的线条才算美吧。 最让我感触地,是纽约的人,更确切地说,是纽约的移民。一开始我们在朋友家住,找到了自己的公寓才开始搬家。我们最大的破烂是在大街上捡到的书架。本来打算罗同学打出租车加我们所有的家当,我自己坐地铁,但好心的司机硬是在后面给我扒出个座位,说能把你们都拉过去就拉过去,坐地铁太麻烦。后来聊天,直到他是巴基斯坦的移民,他说他很喜欢中国人民,嘻嘻,罗同学做何感想呢?后来他又开车回来把罗同学落在车上的U盘还给他,从此美国人民也爱上了巴基斯坦人民:)第二天。罗同学去街角的水果摊给我买香蕉,那位英语不太好的印度老大爷一听说罗同学为老婆买香蕉执意要免费送一个。罗同学说,人的大方与否不在于你是否富有,而是你的心。别的不说了,以后要多去大爷那里买水果。同一天,我们又捡到一个书桌,公寓管理员的朋友帮着一起搬到楼上,唉,又是一位优待女士的移民大哥!因为我自己也是移民,所以我对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我其实很敬佩他们,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勤劳来经营自己生活,为后代创造更好的机会。对于我这个在这里着陆,但还没有学会游水的人来说,所有工作着的和不虚度生活的人都是我所崇拜的。我期待自己的成长,希望有一天向他们看齐。 纽约,希望可以在这里住很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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